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红网时刻新闻5月9日讯(通讯员 张成琳)5月8日上午,雷女士到炎陵县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中心成功办理炎陵县首例居住权(jūzhùquán)登记手续。夫妻俩为双方(shuāngfāng)老人申请设立了终身居住权登记,用法律兜住道德底线,为亲情加筑“安居(ānjū)感”,成为炎陵县居住权登记制度首位受益者,这也(yě)是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。
据悉,雷女士和王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(fángchǎn),为保障双方老人的住房权益,前来炎陵县不动产登记(dēngjì)中心(zhōngxīn)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,登记中心随即安排专人为雷女士讲解居住权政策和办理(bànlǐ)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,并(bìng)耐心指导双方申请人签订《居住权合同》,提交身份证明(zhèngmíng)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。两位老人当天就顺利领到了(le)居住权登记证明,圆了她们的安居梦,雷女士感慨道:“有了这份法律保障,我两位妈妈的居住问题彻底解决了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
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新增的(de)一项用益物权。居住权登记,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,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,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居住权的设立,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,满足“房子不归我(wǒ)(wǒ),但我可以住”的诉求,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。在居住权存续期间,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(ér)影响,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的居住保障,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、丰富(fēngfù)居民(jūmín)住房形式(xíngshì)、保障弱势群体基本需求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。
面对这一全新的业务领域,炎陵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中心高度重视,在业务开展前期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,研究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(quánmiàn)梳理所需材料、登记流程和法律风险,并逐步摸索出(chū)一套规范、高效的办理(bànlǐ)机制(jīzhì),为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下一步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为契机(qìjī),进一步(jìnyíbù)优化服务流程,加强政策宣传,让更(gèng)多群众知悉并用好居住权政策,真正实现“居者享其权、住者安其心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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